梅州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,北邻赣南,东连闽西。全市总面积1.59万平方公里,2008年户籍人口505.27万人。现辖梅江区、兴宁市、梅县、平远县、蕉岭县、大埔县、丰顺县、五华县8个县(市、区)。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素有“文化之乡、华侨之乡、足球之乡”的美誉,历来文风鼎盛,南宋时即塾学遍布,明清时科甲兴盛。辛亥革命以来,梅州出了227名大学校长(书记)、473名将军、22名中国两院院士。近年来,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,围绕在全省山区市率先创建广东省“教育强市”的目标任务,把教育作为梅州“推动绿色崛起,实现科学发展”重要支撑和建设广东“文化名城”的重要内容,坚持优先发展,强化领导责任,加大资金投入,提升整体质量,我市教育工作继续在全省山区市中保持地位。至2008年,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417所。其中小学1560所,在校生390328人,学龄人口入学率100%;初级中学194所,在校生264304人,学龄人口毛入学率 102.24%;普通高中68所,在校生111042人;中职学校(含技工)44所,在校生54177人;幼儿园547所,在园(班)幼儿人数89730 人;特殊教育学校4所,在校生585人(含随班就读)。有示范性普通高中10所,重点中职学校6所,省级重点中职学校2所。
文教优势更加凸显。
两年来,不论是教育的基础建设,还是教育教学质量,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教育总体实力明显增强。市区东山教育基地、各县(市、区)示范性高中建设日益完善,农村镇级初中、村中心小学建设如火如荼。东山中学等10所高中通过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,有13个镇评为广东省“教育强镇”,梅江区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专家组的督导验收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突出。至2008年,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%,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7.75%,“三残”儿童、少年入学率达98.48%,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3.20%,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65.02%。高考成绩稳步提高,2007年、2008年全市被各类高等院校录取的人数为23124人、26421人,录取率为65.4%、 64.62%。其中,2008年批本科以上、第二批本科B线以上入围人数,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分别排第8位和第6位。自2002年实施“文化梅州”战略以来的8年间,全市共输送大学生17.3万人,相当于1977年恢复高考到2001年25年间9.8万人的1.8倍。
资源布局更加合理。
从满足广大学生“上好学”的要求出发,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,基本形成“高(职)中相对集中城区,初中一镇一校,小学规模适中,学前教育以镇为中心”的布局。即:学前教育以镇中心幼儿园辐射带动全市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;义务教育以规范化学校为重点,逐年拉近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优质学位差距;高中阶段教育以东山中学、梅州中学等10所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重点,以市职校、市技校、市农校、兴宁技校等4所超万人和大埔田家炳职校、兴宁职校等6所超5000人的示范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为重点,全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。其中,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达到 87%,每万人在校生人数220.6人(多于全省38.57人);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54177人,比2006年增长28.85%。
师资力量更加优化。
两年来,我市通过大力实施基础教育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“千百十工程”,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数量逐年递增,学历水平明显提高,职称结构渐趋合理,代课教师问题稳妥解决,师资队伍总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。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47643人,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、中职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.4%、97.89% 、83.87%和70.56%;小学高级职称教师14130人;中学高级职称教师581人,中级职称教师6710人;中职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236人,中级以上职称1266人。2007年有14人次荣获全国先进,57人被评为南粤教师或教育工作者。2008年市政府表彰了教育专家5 人、“名校长” 10人、 “名教师”30人。2007—2008年全市共有463人被评为市教师、德育工作者、班主任或教改积极分子。
办学基础更加坚实。
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全面完成,两年拆除危房总建筑面积459554平方米,维修校舍建筑面积 172491平方米,新建校舍建筑面积271904平方米,2008年小学生、初中生、高中生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为25.69、21.93、40.92平方米;建筑面积分别为9.05、6.08、16.56平方米,学校“新装备”建设稳步推进,据不完全统计,2007年、2008年,全市共投入 5031.89万元,新装配计算机3249台,电教平台767套,纸质图书159.82万册,电子图书241.43万册,电子阅览室32间,理化生实验室 224间,校园网50个,投入新增常规教学仪器1022.4万元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得到普及,全市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基本实现“校校通”。